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曾经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动物行为实验:将八只饥饿鸽子分别装进八个笼子里,每个笼子里安装一个自动弹出食物的装置,每隔几分钟弹出一粒粮食。一天之后放出这些鸽子,发现每一个鸽子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怪异行为:有的不停地转圈,有的不断地上下点头,有的跳着奇怪的舞蹈,等等等等。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鸽子在一天之内发生了如此大的行为改变呢?

斯金纳将这些鸽子的行为称为操作性条件反射。原来,当一粒粮食弹出的那一瞬间,鸽子可能刚好在做某个随意的动作,几次之后,鸽子将自己的动作与出现食物两件事关联起来,形成了操作性条件反射。也就是说这些鸽子在一天之内被培养出了迷信的行为。

《现代汉语词典》里对迷信的定义是:相信神灵鬼怪等超自然的东西存在;泛指盲目地信仰崇拜。鸽子相信是自己的动作导致了食物的出现,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迷信行为。可见迷信行为无处不在,不只是人类的专利。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超过自己认知的事物,或者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时总是倾向于寻找精神上的寄托,这种寄托实际上是对人的欲望的安抚,而欲望是感性而非理性的,所以人们会下意识地选择相信那些可能会带给自己好运和方便的说法,加上从众心理的驱使,一些似是而非的,貌似规律性实则牵强附会的理论很容易深入人心,而当一个人轻信这些东西后,他的整个认知架构就会发生倾斜,进而产生迷信的思想和行为。

从远古时代开始,迷信就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交织在一起,在习俗和传统中得到强化,打上了文化的烙印,有些迷信的传统已经深深嵌入进了文化之中,等同于宗教的地位。即使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迷信披上文化的外衣依然能大行其道,甚至被人奉为对科学的超越。尤其在一个缺乏公平正义的社会,迷信最能让弱势群体得到心灵上的慰籍。

迷信就其本质而言,实际上是对因果关系的肆意独断,即对前后发生的两件事情强行安上因果关系,以满足某种心理的需求。比如一个商人在商业谈判前一定要穿上某件棕色的上衣,就是因为曾经参加某次成功的谈判时就是穿的这件上衣,这件上衣和谈判成功之间强行关联上了因果关系。对八字算命的迷信就是在出生时日和命运之间强行建立因果关系,对鬼神的迷信即是对超自然的力量和现实世界安上因果关系,等等等等。

迷信是一种主体性的行为,并不存在迷信之客体,比如鬼神是人们头脑中对超自然力量的想象,它本身不存在迷信不迷信之说,人们将这个头脑中的形象与现实世界强行关联才产生迷信。即便是科学,强行将所有事情都与实证科学关联也是一种迷信,科学主义就是对科学的迷信。

著名的经验论哲学家休谟认为所谓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是两件事情恒常地先后出现,在空间上接近,在时间上接续,我们主观上联想为因果关系罢了,因果关系只是我们的一种习惯性联想而已。比如太阳一晒石头就热,我们会认为太阳晒是石头热的原因,二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休谟则认为我们只能经验太阳晒和石头热两件事,我们并不能经验太阳晒和石头热两件事如何连结,因果关系之说不过是人们的心理习惯造成的。休谟否定了必然性,经验只能推出很高的或然性,必然性是我们主观得出的结论,你有什么样的主观世界就有什么样的客观世界存在。

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解构可谓石破天惊,在当时的欧洲哲学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康德自己就认为是休谟哲学的提示才打破他的教条主义迷梦,也才有了他后来被誉为“哥白尼式革命”的批判哲学的成功。虽然康德的认识论调和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矛盾,对休谟问题自然也完满地解决了,但现在回过头来看,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这种种摧毁对我们现代人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启发作用。

我们心目中所认为的因果关系大部分只是一种我们的臆想而已,而迷信就包括在其中。即便是真实存在的因果关系,也可能有时空的局限,未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如果我们不加区别地信奉,就是一种迷信。比如科学和理性精神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但如果我们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强行扩展到社会和人文的一切领域,将个体情感体验也纳入进清晰的逻辑概念体系,这种科学主义本身就成了一种迷信。比如上海交大一对博士夫妻搞出的“公式相声”就是试图用理性的法则去统领感性的领域,究其实质就是对理性法则的迷信。

那么,我们是否要彻底破除迷信行为呢?

其实大可不必。人都需要精神的抚慰和寄托,一些无伤大雅的迷信可以帮助我们支撑起无处安放的心灵,渡过脆弱的危机时刻,只要不致于伤害别人,我们完全可以允许自己的灵魂深处保留一块非理性的绿地。

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真的是这样吗?吃苦与成为人上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吗?现实的真相可能会让你绝望,在一个阶层趋于固化的社会,这句话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如果你迷信这句话并以它作为自己的奋斗动力,那我真的要㳟喜你,你一定是个心态积极的快乐的人,有这点就足够了,人生重要的是过程,至于结果如何,鬼才知道,管它干嘛呢?活得清醒真的有那么必要吗?不如就让我们一直迷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