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所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清远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
二、申报范围
1、工程勘察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
3、市政工程项目。
4、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5、其他(公路、水利、电力、石化、冶金等项目)(申报细则参考市政工程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勘察设计项目,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由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各县(市、区)的勘察设计项目,由各单位出具承诺业绩真实的承诺书(法人手写签名,盖公章),报送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四、申报要求
(一)请按各申报专业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规格软皮装订);
(三)附件材料均为书面资料,并附目录,一式一份(宜A3纸规格软皮装订);
(四)电子版一份(含申报表、附件材料的JPG格式图片)用光盘贮存报送(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可将项目用文件夹区分,刻录在同一光盘中)。
五、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8日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表中“主要设计人员”栏中,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申报顺序应按照设计中所起的作用排列,并与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一致。如勘察设计文件中为电子签名,应提供此项目所有人员名单、纸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境外人员不须填写此表,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后不得更改;
(二)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由协会保留3个月,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费用。
有兴趣申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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