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金所”平台非吸案最新通报来了…
2021年11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融金所”平台非吸案的情况通报。具体如下: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融金所”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投资人合法利益。
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于2021年9月24日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施某、吴某奉等人执行逮捕,现羁押至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二、警方于2021年11月2日,对该平台未履行担保还款义务的合作机构广东中信某某公司进行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武某亮、罗某共三人,现羁押至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三、警方于2021年11月10日,对该平台未履行担保还款义务的合作机构深圳豆粒某某公司进行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周某均、邹某伸、张某成共四人,现羁押至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四、警方于2021年11月24日将本案犯罪嫌疑人孙某达、张某波、沙某鑫等共计十九人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警方已委托专业催收机构敦促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融金所”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开户名:“融金所”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账号:400004023800000227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滨河支行),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如有异议,请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辛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755-83371899、66658709)。
六、警方再次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将在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上述专案回款账户,并注明退缴赃款人姓名和用途。
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辛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755-83371899、66658709),登记并核实退款金额。拒不退缴赃款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七、警方至今已冻结涉案资金4500余万元人民币,冻结孙某达、张某波、沙某鑫等人持有的涉案公司股权8家,查封涉案房产12套。
八、警方郑重提醒广大投资人,警惕网络上通过传播不实言论召集加入陌生群组(QQ、微信群等)的情况,以免遭遇网络诈骗。
九、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一)线上报案:关注“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二)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319栋水围综合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融金所”平台报案材料,联系人:辛警官,邮政编码:518000,电话:0755-83371899。
希望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原文通报:
来源:福田警察
据了解,“融金所”平台是由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于2013年5月15日正式上线。公司法人及大股东为孙明达,持股60%,张东波持股40%。
警方依法初步查明:
融金所自2013年5月15日上线,于2019年10月19日停标,历史交易总金额270.53亿元人民币,涉及出借人数305286人。待偿出借人本金28.72亿元人民币,待偿出借人充提差本金20.49亿元,涉及出借人数259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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