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大最近收到朋友寄送的十包某名牌茶叶,由于自己喝不完,熊大就把茶叶挂到淘宝网站上出售。谁知茶叶被职业打假人光头强买去,买完茶叶后,光头强称茶叶是假的,自己喝完后生病住院,并提供了医疗证明。现在光头强向熊大主张假一赔十的赔偿。经熊大向朋友核实,这些茶叶确实不是某名牌茶叶的产品,但是自己并不知道,而且赔偿金太高,熊大非常委屈。

熊大需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光头强支付惩罚性赔偿吗?

李冠松律师认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或者消费者受到损害时,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正当合理。

但如果同一当事人长期购买类似产品,并以同样的诉请主张和理由向法院主张惩罚性赔偿,能够证明其并非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涉案产品,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为生活消费所需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范畴。本案光头强作为职业打假人,多次在各大电商网站购买相关产品,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光头强并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消费者,不能向熊大主张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