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KTV风靡大街小巷,成为一种大众娱乐。对于年轻人而言,平时工作压力大,偶尔去KTV唱歌、喝酒成了一种必要的解压方式。

但KTV里面鱼龙混杂,好人坏人都有。女生去KTV消费,尤其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和男性朋友结伴而行。

小钟是江西人,在老家开了一家服装店。这次她来杭州进货,不料发生了一场意外。有一天晚上7点多,两位姐妹邀请小钟去唱歌,随后她们来到一家KTV。

晚上10点多,两名醉汉推开她们的包厢,一进门就趴在小钟的姐妹身上,并用嘴亲她。小钟和另一姐妹惊慌失措,随后上前制止醉汉,但又被对方袭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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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后,两名醉汉从包厢摇摇晃晃地走出。小钟拨打了报警电话,KTV曹总监看到后抢走了她的手机。

曹总监劝小钟不要报警,因为杭州很严,一旦报了警,他们KTV就要关门整顿。

与此同时,两名醉汉又闯入其他包厢,做出不轨举动。随后对面包厢冲出一名男子,一记飞腿将一名醉汉踢倒在地,双方扭打在一起,顿时场面混乱不堪。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曹总监和工作人员上前劝架,小钟和其姐妹被晾在一边。过了一会儿,两名醉汉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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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小钟找到曹总监,认为他抢走自己的手机,因此错过报警机会,导致坏人逃跑。曹总监说:“我没有碰你手机,没有不让你报警。”

同时他还表示,事发当晚10点22分,两名男子进场,他们一行共6人,3男3女。这两人来的时候扶墙走,明显喝多了。

小钟说对于当天KTV发生的两件事,曹总监都没有报警,小钟觉得不合逻辑,似乎KTV有意放走两名醉汉。

两人说法不一致,必定其中有一人说谎。由于他们都拿不出有力证据,很难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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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钟对此事的结果很不满,要求KTV赔偿精神损失费。最终出于人道主义,曹总监退还了小钟当晚700多元的消费,并额外补偿了800元。双方表示此事告终,今后永无瓜葛。

小钟和姐妹们去KTV唱歌,开心而去,惊慌失措而归。对于KTV经营者来说,并不希望发生这种事。

但是,当事情发生了,曹总监作为KTV管理人员,没有选择及时报警,这才给了两名醉汉逃跑的机会。

说明涉事KTV只顾及自身的利益——担心被关门整顿,从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希望KTV的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加强安保,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安全的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