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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金台区城管执法大队群众路执法中队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群众路同心园小区门店一家快递站点存在摆卖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中队立即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快递站点摆卖的烟花爆竹为替人代卖,执法人员对摊主进行了调查询问,这批烟花爆竹购自县功镇,进货价值500多元,摊主本想借着节前这几天倒卖些烟花爆竹挣钱,没想到刚摆出来就被查处了。

依据《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这批烟花爆竹进行了没收销毁。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持续做好各类流动、摆摊售卖烟花爆竹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保障金台区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