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企业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不分行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房地产企业土增税基本计算步骤如下:① 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② 计算收入③ 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④ 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⑤ 按照税率计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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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采集时,产权证明证书号码如何填写?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果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3、如何更改企业的经营信息?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在上方需要变更的清单列表勾选“非涉证信息变更”,然后在下方的非涉证信息变更列表选择【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变更后内容,再填写右上角办理人证件号码,填完点击右上角保存——下一步,如看到回执,返回电子税务局主页核对:【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地址如已经是新的,说明已经变更成功。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4、如何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