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大理灭门案”再审宣判:法院宣告张满无罪

在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77岁的云南农民张满收获了他此生最重要的新春礼物——法院宣告他无罪。

1月28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大理灭门案”。12点30分,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张满无罪,五日内送达判决书。

虽然案情反复,张满在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自己足够清白,是无罪的,对这份判决结果早有预料。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

1989年12月14日晚,张满的邻居、下兑村村民王学科一家四口被人杀害,受害者包括一名7岁男童和一名4岁女童。

1994年12月19日,案发五年后,张满被公安机关带走配合调查“杀人的事情”。

1996年8月29日,在收容审查近两年后,张满被正式逮捕。

1997年3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判决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6000元。

案件一审宣判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对被告人张满量刑畸轻,罪、刑不相适应”为由提出抗诉;张满以“没有杀人,所作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形成,请求宣告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张满被送往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2007年、2009年张满获得两次减刑。

2011年9月14日,因患高血压极度高危,血吸虫性肝病等,张满获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2018年3月19日,张满在服刑24年零3个月后,刑满释放。获释后的张满依然坚持无罪申诉。

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理。

2021年8月27日,云南省高院决定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

2022年1月28日,云南省高院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