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月29日讯 近日,临淄区税务局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您好,我们从自助机上申领发票,怎么突然只能申领25份了?上个月还很正常。”1月26日,山东华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员拨打了临淄区税务局的咨询电话询问道。经查询,该单位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本可正常领取发票或可提前领取3个月的发票,但在2021年度信用等级即时评价中由于2021年7月该单位未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故按照D级纳税人管理,领取发票每次不得超过25份。

“这可怎么办,之前我们还挺注意纳税信用这方面的,这次就晚交了一天税款,竟然成了D级,有什么办法可以弥补一下吗?”“您别着急,根据《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有关规定,纳税信用修复可对企业19种发生频次高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进行修复,各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均可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及时挽回自身的信用损失。像您这种情况属于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天内足额补缴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后您就可以正常申领发票了。”

经纳税人提交相关材料后,临淄区税务局为其进行了信用修复,经过修复后,纳税人信用等级成为了B级,可正常领取发票或可提前领取2个月的发票,满足了纳税人正常经营需要。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商显利 张瑜 胡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