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瓯海户籍可以报考龙湾区教师编制吗?剖腹产能不能享受难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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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瓯海户籍可以报考
龙湾区教师编制吗?
我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 温州市瓯海区户籍,请问可不可以考龙湾区的教师事业编制?
龙湾区教育局回复如下:每年的教师招考政策都有些微调变化,涉及到户籍是否可以报考,要看具体的岗位对户籍的要求,要以2022年的招聘文件为准。
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和生育津贴发放
标准是咋样的?
我在2021年12月份开始缴纳的社保,预产期在2011年10月初,只交满10个月的情况下,且生产当月有在继续缴纳,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以及生育费用能报销吗?是否能享受产假?生育津贴能申领吗?如果检查费用及生产费用不能报销,那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部分?自己需要支付哪些部分?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二)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基本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温政保发【2019】15号)第一条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凡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本人,生育时间达到住院待遇享受时间段,可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报销采用定额支付,即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整个生育过程限额支付,顺产支付2200元,剖宫产支付4000元。 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二)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基本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经电话联系,根据您提供的预产期信息,您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但可享受定额生育医疗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由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故普通的保胎和产检费用已超限额无需申请,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额外申请医疗保险报销。
剖宫产能不能享受难产假?
难产假的标准是休克还是除顺产以外的其他方式?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回复如下:截至目前,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仍按老办法执行,即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顺产给付128天津贴,剖宫产给付143天津贴(生育时遇难产实施剖宫产、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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