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晁庭长,我们一年多的纠纷,在咱们法院不到一天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

2月22日上午,原告宝鸡市某广告公司诉被告西安某传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金台区法院群众路法庭晁庭长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

原告宝鸡市某广告公司从被告西安某传播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写真机,原告因机器质量问题,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被告以机器质量没有质量问题为由,不愿退货。原告无奈下,诉请法院要求退回机器,并返还机器设备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在外地,晁庭长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力争调解解决纠纷,但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庭前调解中,双方仍互不相让,晁庭长看双方争议较大,随即确定先开庭查清事实,再做调解工作的办案思路。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晁庭长对双方产生纠纷的症结也了然于心。庭审结束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晁庭长得知当事人还要返回外地,看着当事人焦灼又急切的目光,为了避免双方损失继续扩大,决定利用午休时间继续调解。晁庭长及时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摆事实,讲道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诠释法律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又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反复开导和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从面红耳赤转而冷静反思,进而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原告退回机器设备,被告退回设备款的调解协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了保证案结事了,晁庭长又跟随双方当事人到买家店里,现场督促协助双方交接退回的设备和货款,使该案现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都不约而同的向晁庭长表示诚挚谢意。双方履行完毕后,晁庭长顾不上休息,带领书记员又匆匆赶回法庭,投入到下午即将开庭的两个案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年来,金台区法院群众路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发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以实际行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