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市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在就医的时候,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检验,这对患者来说既费时费事又费钱。如今,这一问题将能得到有效解决。近日,国家四部委发文明确,从2022年3月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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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自2022年3月1日起,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有市民和医疗机构认为,此举将有利于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

市民 吴女士:对于我们市民来说,减少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去检查,还有就是不用浪费一些费用,对市民受益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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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慈云医院影像中心主任 史旭波:方便患者的就医流程,减轻患者的费用,提高医院的医疗效率。

揭阳市慈云医院检验中心副主任 邝苑丽:对于我们医院来说,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可以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还有相互之间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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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都可以互认。《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规定,当检查检验结果出现某些问题时,患者要重新再做一遍检查检验。

揭阳市慈云医院检验中心副主任 邝苑丽:像有一些检查结果是因为病情的变化,检查结果跟患者的临床表现,还有疾病的诊断不相符,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情况,这些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比较快的,检查结果对疾病有重大意义的,比如在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之前所做的检查,就是不能互认的,还有就是患者处于急救、急诊这样的紧急状态下,或者是涉及到司法鉴定,病退鉴定、伤残鉴定等特殊情况下,这些结果也是不能互认,需要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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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表示,接下来,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对于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的,会跟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患者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同时努力提升检查检验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