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春暖花开的3月,不少垂钓“发烧友”已经带上渔具出门了。钓鱼时光是快乐的,但若不了解相关禁渔知识,谨防乐极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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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农业农村局与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州河部分河段就违规钓鱼行为进行宣传并劝离

3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在十年禁渔期内,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和垂钓;6月30日后,在禁渔区和全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和垂钓,其他水域允许“一人一杆一钩”的娱乐性垂钓。

“部分地区的无序垂钓行为,是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因此禁渔行动势在必行。”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发展中心渔政科科长吴辉告诉记者。我市的禁渔区为通川区罗江电站大坝以下至营达高速公路桥(36千米)范围。全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是:渠县巴河岩原鲤华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川区(通川区)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宣汉县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万源市龙潭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以上区域,全年均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和垂钓,其他区域6月30日之后便可娱乐性垂钓,但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或是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钓法均将受处罚。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全市天然水域实行了十年禁渔制度以来,原所有捕捞渔民全部实行了转产转业,先后完成了1385艘退捕渔船处置、1827名退捕渔民安置。同时,全市禁渔退捕以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清理取缔“三无”船舶716艘,清理违规网具2873张(顶),查办渔政案件96件,查处非法垂钓案件2500余件、4500余人,禁渔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