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近期在“亚洲高级别”倡议会上提到:“五步工作”查处了一大批高收入、高净值者重大偷逃税案件,为税务机关开创“和谐税务执法”定调。
01
税务稽查动态
根据会议精神梳理,2022年税务机关执法工作坚持一个基本原则:
对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持无事不扰,不搞大面积、撒网式税务检查,而是通过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实施精准监管。”对于重大偷逃税违法者实施重打重罚。
突出的亮点:未来税务机关执法检查将逐渐取消过去有事没事轮番检查的“普查”征管模式,数据检测为“先”,成为税务机关监管和实施检查的主要手段。
即:先数据检测和分析,然后根据检测出的问题以风险分为不同级次,最后根据风险级次确定:告知、约谈、检查。
对此展开理解:
创业期:
7年以内的企业,重点是税务帮助。
成长期:
7-10年的企业,重点是税务指导。
发展期:
10年以上的企业,重点是税务风险预警提示。
服务+严肃执法+重点打击将成为税务新的执法模式。
从2018年影视行业到网络文娱偷税曝光案例,我们看到2022年新的一场打击偷逃税的獴猎行动在预警提示后将继续深入。这一举措彰显出税务机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为纳税人缔造一个“公平”纳税环境的决心。
02
税务獴猎行动
獴猎行动突出四项内容:
一是、高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形成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典型性偷税案曝光
三是、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涉税违法。
四是、严厉打击帮助不法分子套取税收优惠、偷逃税款的涉税"黑中介"。
归纳成一句话,就是在打击“三假”企业的基础上,对典型人物偷税加大曝光力度,利用可耻感让其名声扫地。并利用大数据的功能展开对高净值高收入人群进行筛选核查。尤其是对于污染税收环境,提供帮助的“黑中介实施严厉打击。
高净值人群一般指资产净值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个人,这些人财富积累和生活消费为“创富、守富和享富”三个阶段,主要途径就是通过经营活动获取财富,而获取财富中究竟有多少来自对国家税款的截留?个人财富是否与应缴的税款相辅相成?我们不得而知。
仅看到的是知名人士巨额偷逃税被曝光后,令人愕然的是背后愚昧无知的逻辑。
税务机关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强大的筛选功能,把高收入高净值个人收入,作为重点监控环节,可以说是具有一定精准度的。
例如:薇娅逃税案,税东家通过网络信息采集和推导分析出薇娅偷税处理的方法,基本和税务机关查补偷税数额相吻合。
说明:数据仅是税东家网课作为分析使用的案例,并非税务机关检查核定的数据。
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万户,挽回税收损失90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
根据以上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2021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1238.1万户,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万户占比不大,说明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大执法惩戒,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打击“三假”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占比不大,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基本集中在犯罪团伙和“黑中介”。
而这些“黑中介”像尝过血的兽一样,为了一点苟利无视国家法律,引诱一些迷茫与昏聩无知纳税人,在他们设好的钢丝绳上铤而走险。
从范冰冰、郑爽以及薇娅等网络主播涉税案件来看,除了蒙昧偷税动机是自个儿“意识形态”以外,整个运作无一例外基本都是在“黑中介”蛊惑和帮助下实施的。
我们希望,这种不见血的“杀戮”将会在税务机关獴猎行动中得以“治愈”!
03
税收筹划风险
1
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两家中介会计机构,对代理的 25 户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利用“荒谬和粗糙",毫无底线的手段,帮助犯罪团伙领用、虚开增值税发票 18712 份,价税合计金额 18.08 亿元,并从中非法牟利。
司法处理:已依法对虚开犯罪团伙成员及中介机构和个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 1 年至 14 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两家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工作人员和代理记账人员,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 1 年至 3 年不等有期徒刑。
2
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以税务代理为掩护,虚假注册空壳公司,违规办理实名认证、变更登记、领用发票、代理记账,违法套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外虚开发票,虚开发票 1.7 万份,价税合计金额 15.94 亿元。
司法处理: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 8 个月至 15 年不等有期徒刑,对涉案18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
其中,法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他涉税服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 个月至 7 年不等。
3
某地一家科技公司2019年账面利润太大,找到了一家财税中介进行筹划,在财税中介的鼓动下,到某园区注册了10几个“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向科技公司开具了大量“技术服务费”的发票冲抵利润,这种荒诞离奇的逃税方法,则被这家公司领导奉为经典。
结果当税务机关在进行日常数据采集,通过横向税务分析,发现该企业成本率、费用率偏高,利润率偏低的异常,经过诸多数据核查最终确定该企业,利用所谓的税收筹划实施恶意的逃税时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企业老总醉心大乐之后才针砭出“寸误也可杀人”!
4
某地一家商贸公司经常向股东个人借款,而且每年金额都在上百万,致使商贸企业每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利息数额偏大与实际经营效益不相符。
税务机关经过对该企业银行资金进行核查,发现大部分借入资金存留在银行。
最终面对税务机关数据核查出的疑点,财务还原了业务运作的经过:“为了少缴税,他们找到了一家经营10多年的财务公司进行税收筹划,该中介机构为了降低商贸公司实现利润过高的情况,就采取借款支付利息方式降低利润,但由于支付给股东利息还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为此,财税中介机构为他们制作了一个税收筹划的方案,其方法:让该商贸公司与股东签订无息借款合同,真正的利息让股东个人注册的个体户开具服务费发票来变相拿走。”
一系列类似这样的税收筹划案例,沉痛教训的当事人其实做的时候,是可以预见其后果的,但是依然咀嚼着一种侥幸渺茫的希望,谁也不肯吐弃。
04
稽查五步工作法
2022年对于涉税违法的行政执法程序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原来税务机关稽查是即查即处理,最新推出的“五步工作法”:
提示提醒、
督促整改、
约谈警示、
立案稽查、
公开曝光
这一征管措施,为涉税违法纳税人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税务数据预警后,纳税人“自查自纠”的空间,通俗讲就是提醒涉税违法者“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就如网络主播李xx之所以可以安全“过关”,应该就是在接到税务机关提醒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补缴了相关的税收,而主播黄某则对税务机关预警提醒直至不理自堕人格,最终逼迫税务机关进入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程序。
2022年税务机关“獴猎”行动,按照网络信息抓取和分析,虚开发票打击会形成常态化执法工作,按照中央财经委会议“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的精神,对于合法的高收入人群倡导“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原则。而对于利用偷税形成的高收入,税务机关采取的是严厉打击和“零忍让”。
以此推导分析:
违法检查的重点行业应该主要集中利用个人私户收取费用,但其收入不上公帐实施逃税的行为上。这种类型的企业主要集中在:
影视行业
网络电商
作家稿酬
餐饮行业
冷冻蔬菜
上周听到一个做生鲜、冷冻和蔬菜生意人,年营业收入都在10个多亿,大多收入都趴在个人多个账户中,缴的税可想而知。
这类行业由于直接涉及到民生,上游供货端,大多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农民群体,批发采购的中间环节由于是分散各个居民区小市场中,谁也不会想到,提称杆子貌似农民的人,其实许多人都是销售链中的合伙人。
故此2B端的部分采购方往往以“农民”的身份躲过了税务的监管。
这些农产品销售商大多是文化底层人,但是链条管理丝毫不逊色于知名企业战略运营的管理。税收管理的“盲区”使他们毫无依法纳税的习惯。对他们来讲,缴税那就是一个“天方夜谭”,与他们毫不相干。
根据曝光的偷税案例进行分析,不同行业偷税手段各有所不同、利用“阴阳合同”进行偷税不仅仅发生在生产经营企业,而且也存在演员、主播、作家等群体之中。
偷税业务内容,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以及劳务报酬等中。
例:
某药业公司股东黄某将其实际持有的该药业公司51.09%的股权转让给张某,采取签订阴阳《股权转让协议》的方法,实施偷逃个人所得税,私下里股权转让为7000万,但是公开的合同中体现的转让价格则是1122.6万元,少申报收入5877.4万元,逃逸税额为1175.48万元。
司法处理: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且涉及金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逃税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22年总局整体工作部署:
对标一流谋划推进金税四期建设,着力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升级,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转变,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提升。
可以理解,
税务系统部署开展“獴猎”行动中,税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帮助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严肃处理,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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