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弘扬雷锋精神,同时为提高辖区保障特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3月3日上午,胶州市三里河司法所联合三里河工会到特教中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现场讲述等形式,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六个方面向咨询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亮点,并普及安全常识。例如“妈妈外出买菜,留下6岁的孩子独自在家,可以吗?”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再比如“父母因疫情需要隔离,孩子无人监护怎么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当地民政部门应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通过结合这些简短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引导老师们进一步增强对特殊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养未成年人养成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工作人员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宣传材料放置于校内法律知识宣传架中,供师生随时学习。

下一步,三里河司法所将继续发挥志愿服务队伍的力量,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为青少年做好自我防护提高法治意识做好铺垫,为全面推进平安胶州、法治胶州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青岛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