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新办就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在介绍各类市场主体的情况时表示,2021年,我国“四新经济”新设企业383.8万户,同比增长15.8%,占新设企业总量的42.5%。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十四五”阶段,我国超大规模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创新要素聚集能力将大幅度提升。不仅为我国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战略机遇开辟了广阔前景,也将为“四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带来极大机遇。
经济体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保就业、保民生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取向之一。尽管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但受益于“六稳”“六保”政策的有力实施和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2021年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仍保持着稳定增长态势。尤其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新工业革命以及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四新经济”,广泛嵌入和深化了现代信息技术,并逐渐打造出新的业态形式、新的商业环节、新的产业组织以及新的价值链,展现出了强劲的增长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四新经济”的本质是自主创新,是在以落地应用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根本导向,以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为内核并相互融合的新型经济形态。因而具有渗透性、融合性、轻资产性和高成长性等特性。但这里的“新”同时也具有相对性和时限性,长久来看,“四新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有新技术提供支撑,更要有新认知和新思路作为保证。“四新经济”若要持续保持领跑优势,关键还是要转变思想观念。不仅是落地新设企业,也要通过不断向传统实体企业“渗透”和“赋能”,使传统企业不断向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智能化、柔性化等方向转型升级。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四新经济”的确是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及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抓手,但同时也需要政府经济工作思路和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主动去适应和引领四新经济,既要鼓励支持创新发展,又要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不能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管的主要原则,要求围绕鼓励创新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式审慎监管。《“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倡导将“坚持审慎监管”与“刚性执法”相融合,破除制约“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藩篱。力争在发展中守住安全底线,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确保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规范
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继续把更多的空间和舞台让渡给小微企业,即宜用市场“减法”,突破一味追求高层次、重大项目及对外资企业的偏好。虽然优化环境和提升服务的工作任重道远,但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同时加强资源整合,更多依靠企业和社会组织来推动,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打造“四新”经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集群。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
“四新经济”虽然代表了经济发展的方向、顺应了经济发展的潮流,但也回归了市场需求和草根经济,更需要宽容失败的发展环境。在这一需求下,政府需要在转变职能中让出治理空间,由此商会或行业组织作为构架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第三只手”,应发挥出“中观调节”作用。通过建立企业间和商协会内部利益协调机制,在制定行业标准、协调市场价格、破除贸易壁垒、规范用人制度、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如浙江温州在发展之初曾一度陷入“一品走俏、仿效蜂起、伪劣辈出、倾轧杀价”的混乱局面,正是由于商会、协会的出现和发挥作用,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阶层自律和维权。(作者系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