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潼法院速裁庭妥善处理了26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6名原告系临潼区某村民小组村民,2016年10月他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于被告,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9年。之后因被告拖欠租赁费用原告多次起诉至法院,被告每次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后,又会继续拖欠。今年2月,因拖欠租赁费问题26名原告再次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永宏、薛媛决定要彻底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法官经向被告了解,被告表示其并非恶意拖欠,近年来受市场和疫情影响,其承包的土地利用率不高,经营不景气,本人想解除合同,又怕违约损失更大,其现在愿意支付租金,但是希望法官能解除双方合同,以免日后再次产生纠纷。

承办法官了解被告所说情况属实后,与数名原告代表取得联系,从法律规定和客观现实出发,讲法析理,经过多次与原、被告协商,双方均表示理解且一致同意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用及复耕费,双反不再履行合同。

临潼法院速裁庭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为了追求结案率一判了之,而是与原、被告耐心沟通,查清案件事实和双方症结所在,彻底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

来源: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