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3.15来临之际,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王吴小学利用国旗下的展示,对全校学生进行了合法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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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旗下讲话,让学生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知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学生更清楚了怎样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掌握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在以后日常消费过程中,不再受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的伤害。

(网易山西 张敏 李丽 通讯员 霍晓丽 助编 崔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