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案件延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案件延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精神,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现就我院近期开庭等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全市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暂停线下服务。如果您有紧急业务需要办理,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法官,人工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二、原定于封控期间的开庭、传唤等部分审判、调解、执行活动向后延期,等待封控解除后另行通知。

三、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存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四、根据防疫需要,办理立案的请尽量推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如情况特别紧急,可选择网上办理,律师可以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其他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山西”小程序进行办理;办理上诉,可以载明联系方式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先行投递上诉状,法院恢复正常上班后会依照投邮日期审核上诉事项。如果无法邮寄,可保存相关政策文件公告等,届时法院将依照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予以顺延。

五、疫情防控期间,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部分案件采取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4日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