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界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年应纳税所得额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
小于等于300万元
小于等于300人
小于等于5000万元
【注意】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税收优惠:累进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元 2021.1.1-2022.12.31
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实际税负2.5%)
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300万元 2021.1.1-2022.12.31 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实际税负5%)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征收管理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
3、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指标。
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5、自2020年1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从政府工作报告看2022年即将出台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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