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临潼法院雨金法庭王孟娜法官倾心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释法明理,讲解了民间借贷利息和主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调和了双方对立情绪,彻底化解了纠纷。

原告徐某、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因经营加油站资金紧张,自2013年至2016年期间陆续从徐某处借款累计11.5万元并出具三份借条,口头约定利率月息1.5分,后累计清偿11.5万元,但未注明是偿还本金还是利息。徐某诉讼要求张某支付借款利息50000元,后又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张某支付剩余本金48439.5元及利息1560.5元。

庭审时,张某辩解11.5万元借款本息已全部清结,并提供多名证人出庭作证,但通过核查张某和证人关于还钱过程及细节的陈述,法官找到了症结所在:双方对还款时利息和本金的清偿顺序认知不同。考虑到双方都是十多年好友,法官有意促使双方和解,彻底化解纠纷。双方情绪对立,但王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讲明法律规定和其中利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向徐某支付借款本金4万元,当日履行2万元,余款承诺年底付清。纠纷彻底了结,双方握手言和。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律规定和群众认知常存在差异,如何辩法析理是法官处理案件的重点和难点。临潼法院法官通过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化解了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