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4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建房合同,约定由原告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某某村的三间一层平房,单价为每平米730元。同时合同还约定将房屋现浇打完当天付清70%建房款。同年8月,原告按约定把房屋现浇打完,按约定及面积核算,被告应付原告7万元的建房款,但被告以对原告施工质量不满意为由,只付了5万元,剩余2万元原告多次讨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这案件委派给诉前调解组特邀调解员任秀芳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缓和气氛,调解员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方法,耐心做各方的思想工作,晓以利弊,经过反复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建房款6000元,未完成的后期工程由被告另找工人完成,双方施工合同到此终止,双方随即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当场履行完毕。

近年来,周至法院积极推动“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创建了“1+2+3”多元解纷体系,将一大批纠纷化解在了诉前。下一步,周至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深挖多元解纷机制新内涵,努力把纠纷消除于萌芽,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为全县推进“奋战一三五、振兴金周至”战略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