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要秉持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刚性执行成文的法律法规,自律遵循不成文的规矩要求,自觉、严格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好表率,努力提升工作指导和自身建设法治化水平。

广大党员干部要提升法律素养,为法治思维建立根基。坚定不移的法律信仰,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以及深厚的法律素养是法治思维形成的根基。党员干部要想快速形成法治思维,就要加大对法律信仰的坚持,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素养的培养。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地理解法律价值、法律设定的意义、法律法规生成的原则以及法律的内涵,才能理解和掌握什么是法治思维。党员干部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对法律有更深入和更系统的把握。党员干部可以通过多看一些法律书籍、文章和法治节目等方式,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

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法律信仰,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崇法律。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指出:“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领导干部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必须在观念上破除法律工具主义的认识误区,在内心深处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法之必行”,关键在基层干部。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决策的直接执行主体,可以说是上级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操盘者,其一言一行对普通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只有基层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权威才能得以树立,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文化才能得以塑造。因此,基层干部应担当起“法治信仰”带头人,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带领广大人民沿着法治的正确轨道一路前行。

依法治国是为每一名国人谋福的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树立法治思维,成为依法守法的直接执行者。只有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法制思维,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法促事,才能真正实现全民法治,才能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形成浓厚的依法治国社会氛围。(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