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新泰市监处〔2021〕ZYS153号显示,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3月22日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6.84元以及罚款30000元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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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8.18,注册地位于新泰市新华街9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清龙。

(网易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