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一位姓佟的女士将两副写有“高效规范办实事,真诚贴心为人民”和“感谢人民好交警,助人为乐新风尚”的锦旗送到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佟女士说,两副锦旗是分别赠给事故中队和事故处理民警宋泓江同志的。

事情原委还要从3月17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3月17日7时30分许,新邱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宋泓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新邱区宏运路荷花社区附近有一起机动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需立即出警。

接中心指令后,宋泓江带领同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

现场,电瓶车主已被送往医院,现场宋泓江口头询问了机动车车主佟某,并在制作完现场勘察图之后及时赶往医院。然而,因疫情防控需要,无当日核酸检测报告的民警没能进入病房与伤者对话。为了能掌握全面的现场情况,做到公正定责,宋泓江按院方要求进行了核酸检测并接触了伤者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

通过对双方的询问和事故现场勘查,新邱大队依法认定事故双方车主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事至此时,本应完结的交通事故,却在双方对结果的认同上出现了矛盾。电瓶车主认为机动车应该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主则怕责任认定后得不到自家车修车的部分赔偿。

按照法律程序,责任认定送达后交警部门的工作已经完结。但为了让事故双方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宋泓江没有将本已做出责任认定的案件进行简单的结案,而是不厌其烦的为双方做工作。一次不行谈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当班没时间,就在交班后牺牲个人时间谈。讲法规,明道理,唠家常,他相信总能用自己的真情捂热双方的心。连日来,宋泓江同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一次又一次工作终于感化了事主双方,并让电瓶车主齐某对责任认定的不理解和机动车佟某担心赔偿不到位的心理得到了释怀。

就这样,一起由机动车和电瓶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处理终于划上了句号,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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