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7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日照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有关规定,这7家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应当依法向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目前,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已开始,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均应当于5月31日前按要求填报年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应及时申请注销登记,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年报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日照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