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实走深,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大助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经海港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区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打击对象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2、无事生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地痞”“恶霸”。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违法犯罪人员。

4、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

5、寻衅滋事、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影响操纵基层组织选举的个人或团伙。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人员。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欺压群众的违法人员或团伙。

二、整治打击重点

紧盯城乡结合、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城市改造等重点地区、部位,加大打击力度,持续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1、违背集体意志、侵占国家、集体资源,变卖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或在土地流转征收、资源开采、拆迁补偿、工程建设、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活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截留挪用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法经营、聚众赌博、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3、通过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或利用家族、宗教、团伙势力威逼利诱把持操纵基层政权选举、干扰基层政权、利用黑恶势力影响把持基层政权或充当爪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4、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侵蚀干部队伍和集体利益等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5、党员干部、基层组织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造成本地区黑恶势力猖獗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特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

1、海港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335-3550362(工作日)

海港区扫黑办举报信箱:海港区扫黑办(秦皇东大街49号)邮政编码:066000

2、海港公安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335-3651230(工作日)

海港公安分局扫黑办举报信箱: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扫黑办(秦皇东大街425号)邮政编码:066000

特此公告。

海港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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