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芳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新风、减少环境污染、维护公共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祭扫的浓厚氛围,连日来,我市城市管理、公安、环卫等部门紧密协作联动,坚持同向发力,集中开展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封建迷信、马路烧纸等不文明现象,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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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祭扫,市城市管理部门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尊重风俗、宣教先行,近段时间已组织各区市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3000余份,同时依托市区110余处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清明节文明祭祀公益广告,营造了浓厚的文明祭奠氛围,起到了积极宣教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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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坚持部门协同、现场查处,坚持及时查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自4月2日起,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带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天的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无照商贩违法经营丧葬祭扫用品、违规焚烧等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坚决防止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问题发生。

各区市综合执法、公安、环卫等部门主动对接辖区街道社区,深入基层一线,形成治理合力,在重点时段、重要点位和城市道路关键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做到定人定岗、固岗值守,并结合前期摸排情况,对市区内易发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507个点位实施重点盯防。期间,市城市管理局科技赋能,借助云指挥平台精准确定事发点位,高效调度区市队伍,实时掌握全市动态,提升专项执法行动整治效果,确保相关违规陋习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处置,努力将违规问题消除在初始状态,避免引发矛盾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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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4月3日22时,市区两级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750余人次,劝阻违法焚烧1168处次、劝阻驱离携带祭奠物品人员531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以教育劝阻为主,但对于不听劝告、拒不配合的违规人员,将依法处罚。4月2日的执法行动中,市南综合执法部门就在市南公安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对一名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人员进行执法约束,警示教育作用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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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依照法定职责,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坚持定点检查和不定区域巡查相结合,会同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源头管控,紧抓问题处置,对擅自售卖丧葬祭奠物品问题实施常态化治理规范,最大限度避免后续焚烧抛撒问题发生,着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执法部门再次呼吁,让我们一起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表达对逝者的怀念与敬仰,共同营造“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祭祀、安全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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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摘要

第八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三)在城市绿地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四)在城市绿地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六)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