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间,*ST银亿(银亿股份,000981)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是公司向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共计3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 24,348,5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该等股份已于2017年 11月9日上市,锁定期为 36 个月,于2020年11月10日限售期届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

银亿股份(000981)自被行政处罚后遭到投资者索赔,目前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银亿股份(000981)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1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在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ST银亿(000981)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闭市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敬请关注“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判决为准)。

银亿股份表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不存在对 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

近日,银亿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小灵狗出行发来的函,函中提到:根据小灵狗出行的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之规定,目前小灵狗出行的其他股东已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提出异议。据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