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早上,随着最后1名犯罪嫌疑人蔡某程到云阳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投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团伙案成功告破。

4月5日晚,云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高阳镇洞溪河附近非法捕捞。接警后,云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高阳、江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查获钓鱼竿3根、“翘嘴鱼”3条。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勋、张某贵、张某有3人,随后,犯罪嫌疑人蔡某程主动投案。

经审讯,当晚9时许,黄某勋等4人为满足口腹之欲,邀约来到高阳镇洞溪河,采取投放农药和虾子模型的三本钩垂钓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黄某勋等4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该4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今年以来,云阳县公安局持续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立足以打促禁,重拳出击,严打“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共办理非法捕捞案7起,采取强制措施17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通讯员: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