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

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被告吴某接着发表“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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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物业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其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因此,我们业主在维权时一定要合理合法地主张自己的要求,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不过,本案中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保护了业主的权利。理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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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必须是公正的,但是我们业主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其实不用以身犯险,让自己陷入法律纠纷中,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1.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要求物业公开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物业公司不配合,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具体来说(1)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公开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任一业主均有权向法院提起业主知情权之诉;(2)如果发现物业公司有违规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返还,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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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怎么用?

1.用途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2.一般使用程序

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除紧急情况外,应按下面的程序进行决策,业主大会有权决定是否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 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应当有2/3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参与表决中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 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 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 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 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