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茵)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宁晋县坚持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为契机,强化工作措施,多措并举抓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乡镇也相继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县364个村全部配备了儿童主任,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乡镇具体履责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将每年6月份确定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进学校、进村居、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各相关部门、乡镇同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条幅、发放宣传手册、普法宣讲、趣味问答等多种形式,用发生在身边鲜活、真实的典型事例,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六大保护”等相关内容,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召开宁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暨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宁晋县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宁晋县关于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33个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职担当。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通知》,按照“一人一档,详实完备”的要求,对全县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信息台账,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摸排出的留守儿童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书》,明确“四方责任”和义务,同时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探访制度。疫情期间,设立救助保护热线,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进行电话回访,对生活困难和生活物资紧缺的家庭及时配送生活物资,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探索服务模式,开展社会化服务。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三位一体”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由河北益人社工联合乡镇社工站社工、儿童主任,整合社工师、爱心人士和志愿者三类资源,开展专业社会化服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儿童、残障儿童等四类儿童提供物质帮扶、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