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周边城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

防疫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

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我市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乘坐公交车拒不扫“门铃码”,行政处罚!4月19日上午,顾某在新吴区泰伯大道鸿声站乘坐763路公交车时,拒不扫“门铃码”,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通行验证。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顾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进药店不扫“门铃码”,查封!4月17日,锡山区市场监管局锡北分局工作人员在值班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4家药店对部分进店人员未落实扫“门铃码”措施,当即对其进行了查封,责令歇业整改。

超市擅自开门营业,查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期,对照疫情防控要求,宜兴市和桥镇按照封控区管理要求做到足不出户,所需生活物资送货上门,不过仍有商户心存侥幸、擅自营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4月18日晚10点左右,宜兴市公安局和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居民举报,该镇鹅洲北路一家超市从当天下午2时许擅自开门营业,并持续经营至当晚。在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刻进行了查处。经查,该超市负责人吕某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准营业的情况下擅自营业,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影响恶劣。吕某对其擅自营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6日,宜兴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在网上发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经审查,史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关于此次疫情的谣言后,未经证实便在自己的微信群中发布不实言论。目前,史某已被宜兴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6日,宜兴市公安局丁山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一名涉嫌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穆某。经审讯,穆某如实交代了其通过微博账号发布涉疫不实言论的违法事实。目前,穆某已被宜兴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未主动申领本单位“门铃码”,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8日,锡山公安分局东湖塘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模具厂未按防疫规定申领张贴“门铃码”。单位负责人杜某东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6日,梁溪公安分局广瑞路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小陈金银加工店未张贴“门铃码”,且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该场所经营者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

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