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公 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请您理解并配合落实以下措施!

一、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就诊,所留信息真实有效。

二、所有人员进入医院,须扫描“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场所码”,便于信息追溯。

三、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就诊。如超过48小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采集核酸样本后方可进入门诊。昌乐院区执行昌乐县防控政策。

四、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及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请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本院核酸检测服务仅面向本院职工及就诊人员,不承担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社会人员的核酸检测服务,请需检测的社会人员主动到定点检测机构完成检测。

六、行程码带星号人员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应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满14天的,可按门诊流程就诊;未满14天的,请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中、高风险区所在其他县(市、区)人员,应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满7天的,可按门诊流程就诊;未满7天,请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七、需住院患者,请持合规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就诊。如无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须在当天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待出具阴性结果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八、请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流调工作,若因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配合!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4月20日

来源: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