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其中,揭阳法院的“刘某炎侵犯商业秘密案”成功入选。这批案例涉及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秘密下载软件源代码、披露家用电器发明专利技术、非法使用具有重要商业资源信息、窃取新能源技术参数、盗取智能终端电路原理图及通讯技术设计方案等,集中反映了广东法院依法惩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营造公平、高效、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的司法实践。

此次典型案例有4个民事、2个刑事案件,涉及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制造业、进出口贸易、新能源等行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刘某炎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刘某炎对涉案的风电机组的内部结构、相关设备及技术参数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进行测量和拍照,法院认定为“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刘某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据了解,2019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保护商业秘密案件566件,其中,刑事案件71件,民商事案件495件。

刘某炎侵犯商业秘密案

——认定“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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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炎原系远景公司现地现物技术团队负责人、机械工程师。2019年2月,刘某炎到惠来县明阳公司涉案风电机组安装现场,携带佳能照相机等工具,伪装进入正在安装的风电机组内部,对机组的内部结构、相关设备及技术参数等信息进行测量和拍照,共计拍摄617张照片及录制15个视频。经鉴定,涉案机组的五项技术点在案发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与刘某炎所拍摄照片中记载的技术信息相同。该技术点的自主研发成本为403余万元,许可费用为5767余万元,非法侵入造成检测费损失30余万元,生产误工费损失4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刘某炎任职的公司与明阳公司实力接近,竞争激烈,案发时涉案的风电机组系亚洲最大海上单机容量的抗台风风电机组,创新程度及商业价值均较高。刘某炎对窃取行为所造成严重损害具有清晰认识,事先经过精心谋划,并选择在风电机组整机调试的关键阶段实施犯罪,既反映涉案商业秘密有较高的专业性、实用性和价值性,也说明刘某炎犯罪意图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结合刘某炎的犯罪手段、后果以及涉案设备的直接损失及许可费用等因素,惠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刘某炎不服,提出上诉。揭阳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为典型的“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类型案件。本案在审理中做到依法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重点解决了“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非公知性”认定问题及其特征、犯罪形态、损失数额计算等问题,具有新颖性,在同类案件审理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广东法院

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目录

一、仟游公司等诉徐某、肖某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依法适用举证分配规则保护技术秘密

二、美的公司诉刘某斌、第三人志高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认定使用他人技术秘密申请发明专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番高公司诉格霖公司、彭某泉、冯某仪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依法认定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并予以保护

四、维谛公司诉李某亮、贝尔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解决软件源代码技术秘密保护“侵权比对难”

五、刘某炎侵犯商业秘密案

——认定“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罪

六、姜某辉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认定多项公开技术重新组合而成的电路图构成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