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意见稿已公布许久

为了能顺利积分入户深圳

入户者需要给自己加足够的积分

下面 粤户中心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深圳积分入户加分项有哪些吧~

01 学历积分加分项

01 学历积分加分项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国内/国外博士+博士学位,积125分

②国内博士或博士学位之一,积120分

③国内/国外硕士+硕士学位,积115分

④国内硕士或硕士学位之一,积105分

⑤国内/国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100分

⑥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积90分;

⑦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积60分;

02 专业技术职称加分项

02 专业技术职称加分项

正高级职称,积135分

副高级职称,积125分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积100分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非全日制大专/本科,积80分

03 技能积分加分项

03 技能积分加分项

(1)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

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

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

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04 其他积分加分项

04 其他积分加分项

(一)年龄

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

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

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

(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三)发明专利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部分;

(四)个人纳税

近三年个人纳税1万元起,每纳税1万积0.5分,以此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