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我市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2〕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争先创优,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创新驱动发展,为建设“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设立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已在我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或依法设立的行业协会。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申报及认定程序由2022年4月25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

(一)申报:

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申报,于5月13日前向我会秘书处提交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封面、目录、封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2021年度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 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额数据;
4. 单位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总结;
5. 单位近三年获得的各类荣誉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由我会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充分征求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意见,于5月2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拟定考察名单。

(三)考察评审:

由我会组织专家(人社、市场监督、税务各1人及2位成员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参评企业回避)于5月30日至6月10日期间对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选,择优确定拟认定对象。

(四)社会公示:

6月13日-17日将拟认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审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认定为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由市人社局行文通报。每家机构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优先入驻广东汕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优先推荐参评广东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机构等省级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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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参加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的企业及相关参与人员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对提供申报材料保证其真实有效,有关参与人员保证严守工作秘密。

四、申报材料提交地点

联系电话:0754-82774571

联系邮箱:3135286211@qq.com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146号广东汕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