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决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为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2003年1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面临着新情况、新形势。据悉,《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本次修改是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聚焦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

此次修改共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主要内容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

据介绍,此次修改前,最高法于2019年9月2日印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总体运行平稳,效果较好。由于赔偿标准统一,许多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化解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减少。

“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试点过程中,也有地方采用全体居民标准计算。但考虑到如果统一采用全体居民标准,则可能会降低城镇居民受害者现有的赔偿额度。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兼顾城镇居民受害者和农村居民受害者的整体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改变了以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比如,受诉法院地在北京的农村居民受害人死亡,如果按照2020年度农村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约102万元,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修改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也按照城镇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约234万元,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尤其是农村居民受害人的利益。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