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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防疫政策的通告

鉴于 新冠病毒变异毒株传染性、隐匿性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关入(返)濮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入(返)濮。确需入(返)濮的人员,须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所在单位登记报备,并保证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入濮时须查验“两码两证”,即河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报备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入濮查验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严格落实入濮人员管控要求。入濮抵达居住场所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后续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

二、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封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5月5日起,凡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理发美容店、图书馆、影剧院、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封闭空间等,乘坐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均须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查验后属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者,方可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封闭空间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对故意不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拒不配合检疫(核酸)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措施,不遵守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入(返)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出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封闭空间等、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时,未按照防疫要求扫码查验登记,经告知后拒不改正,或者有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积极举报和提醒纠正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咨询电话:

濮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3319002

清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7216630

南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6211003

范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5866267

台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2260282

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8679868

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6177116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7771126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93—8790229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信息来源: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期编辑:张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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