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队伍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专门力量。三原县人民法院独李法庭负责人张维同志2000年从部队退役到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法庭负责人,张维始终不忘自己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关怀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勤政廉洁、弘扬正气、惩恶扬善,坚持办案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不主观臆断,不以权谋私。以此为全庭干警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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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二年司法工作中,张维法官时刻告诫自己:“自己肩上扛起的不仅仅是天平,而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要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平断案,不然就对不起头顶的国徽,对不起党组织多年对自己的培养。”

张维曾承办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原告杨某诉被告董某。董某系书画名家,原告得知被告请的代理人自称与法院法官熟悉,担心此案不能顺利审结,心中惶惶不安,便拿着自己的几幅作品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张维法官,请求在办案中给予照顾。虽经张维反复拒绝,原告硬是把书画作品扔在桌子上跑了,此时张维心中很不平静,但其坚信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与办理案件并无关系,金钱更不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办理。张维及时将案情汇报给主管院长,并将董某的书画作品主动交给院监察室管理。在组织上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了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不信任,主动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向当事人讲清法院有关规定,不能与当事人单独接触,不能接受当事人的财物及礼金,不能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希望双方相信法律一定能够公正断案,使双方当事人能看到法律的公正,看到人情不等于法律,友情不能代替法律,案件经过公开审理后判决结案,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均表示服判,并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宣判后,张维将董某的书画从监察室取回交给他并向其说明法院办案认的是证据、遵从的是法律,公正是根本、为民是方向,请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审理每一件案件。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贪如火不抑燎原,欲承不止则滔天,多年的法官生涯使张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社会上的请客送礼,托人说情等不正之风,会不可避免地向法官袭击,而张维法官心中的那架天平,却始终以事业为重,从未向自己私欲倾斜,他清醒地知道,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用来换取利益的工具,法院是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法官应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力压不跨、金钱买不动、拒腐永不沾,应永远保持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法官。

来源:三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