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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北京市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电子交易平台的通知, 已经在2021年7月21日发布公告了,公告的原版公告,我大概给大家叙述一下里面的内容。
(一)启用时间
自2021年7月31日起,市区两级采购人均须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
(二)适用范围
电子卖场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协议采购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电子卖场已上线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协议采购项目必须从电子卖场采购;电子卖场已上线的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满足采购需求时应从电子卖场采购。
(三)平台衔接
目前,电子卖场已上线集中采购目录内办公设备项目、办公家具项目,其他协议采购项目将逐步迁移至电子卖场。尚未迁移至电子卖场的协议采购项目,市级采购人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查询平台”采购,区级采购人按各区要求执行。后续迁移至电子卖场的协议采购项目,电子卖场将发布采购通知,市区两级采购人按通知要求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
(四)交易方式
电子卖场交易方式包括直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三种方式。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采用直购方式,采购金额100—400万元之间可选择直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三种交易方式中任一方式。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均采用直购方式。
(五)政策功能
电子卖场相关商品加挂了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中小企业等政策标识,采购人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采购。
自2021年7月31日起,电子交易平台面向市本级、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政府采购项目正式启用,其余各区随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同步部署。
大概就是这些内容,如果还有疑问的朋友可以咨询专业部门或者私信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