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及周边地区疫情实际情况,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6月8日零时起,调整全县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景区、景点、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美术馆、文化馆和体育健身等各类服务场所,坚持“限量、预约、错峰”,按照75%限流有序开放。

二、继续严格落实村街(社区)24小时卡口值守,进入村街(社区)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聚集场所,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有组织的聚集性活动,严格戴口罩、测温、扫码(河北健康码场所码),并需严格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卫生机构等有行业要求的特殊场所查验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公共场所、村街社区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餐饮经营单位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可以开放堂食服务,控制人流密度,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实行隔位就坐,就餐座位间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提倡打包外卖、使用移动支付等无接触方式结算。暂不得接待任何形式的婚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活动。

四、在做好高考各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初三年级中考备考工作。中小幼具体复课安排,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各类培训机构分类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五、除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及近14日内有阳性病例所在乡镇(街道)暂缓通勤外,通勤人员进京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严格遵守北京市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通勤人员返文时,持通勤证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健康码”绿码,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即可入文。

六、除通勤人员外的县域外返回人员需提前向所属乡镇政府、小区包联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及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即可通行;重点涉疫地区返回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后,按具体风险情况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7日内减少出行,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会,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七、参加团队旅游人员、公共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疗养院和医院等场所探视人员、服务人员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同时,请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如已完成基础免疫半年后请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为加快落实上级关于稳定经济增长一揽子计划相关政策,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县将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加力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场所及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按规定进行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文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