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用户在第三方投诉平台反映,某分期小贷平台通过“创新”突破政策法规,为规避砍头息及民间借贷4倍LPR的利率限制,有通过商品分期变现,折价回收的形式收取高额利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

某分期小贷平台依托金融科技提升服务效率,通过国内领先的第三方大数据风控体系,对用户进行信用评分及授信,全程线上办理,申请简便,智能化极速审批,用户可使用授信额度轻松方便地进行分期消费。

该小贷平台介绍是这样的,但是实际情况却相差甚远。我有一个朋友在分期易平台上面贷了一笔八千多的款,实际到手才六千多块钱,据我朋友说中途他们官方APP无法登录,导致他无法看到自己的贷款明细,贷款逾期后分期易各种暴力催收,给我朋友的亲戚朋友和公司同事打各种催收电话、发催收短信威胁,甚至还加他们微信天天催,做法无下限。

之后他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他们官方电话,才重新下载了一个APP,发现根本不是借的款,而是通过他们平台操作买了一个价值八千多的手机,下单后立马被转卖出去,之后转卖的六千多元通过支付宝转给了我朋友。

变味“折旧费”,垒砌高利率

整体来看,在某分期小贷平台的打法是,用户选择与自己套现的额度相同的商品,提交分期购买的订单后,再以转售的方式套现拿到现金,用户分期偿还欠款,完成整个借款过程。

不过,用户实际上到账的金额要小于借款金额。拿我朋友举例子:借款金额是八千多,实际到手才六千多块钱,中间的差价不就是变相收取砍头息吗?

该种做法系贷款人利用其优势地位所提出的不平等要求,使借款人利用本金创造经济效益的条件受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适用规定均已明确对“砍头息”不予认可。

在黑猫投诉中发现,只要是投诉某分期小贷平台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而且利息也是非常高,用IRR计算的话年化利率已经超过了36%。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借贷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请求借款⼈按照约定的利率⽀付利息的,⼈民法院应予⽀持。借贷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效。

大家一定要注意,在借网贷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需要贷款一定要去找一些正规的平台,至少这些正规的平台不会出现利息超出法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