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劳动合同签了固定期限合同,也要付二倍工资?

这个案例是比较简单的,但涉及的劳动法知识点大家要注意一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否还能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三是某公司员工,和公司签订有3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张三被公司辞退,这下张三不干了,自己干的好好的工作,都干这么长时间了,说辞退就辞退,公司不仗义啊,打工人张三为了维权,悍然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了来的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双倍赔偿金,还要求公司支付第三次合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对于违法辞退双倍赔偿金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对于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双倍工资产生了很大争议。那么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张三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怕是公司提出要跟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公司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具体到本案,公司第三次应当与张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却与张三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人家张三主动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公司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就要承担违法所带来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本案中,公司没有按照要求与张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经过我以上的分析,这个案件的结果大家也可想而知了,那就是以张三的完胜告终,张三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了自身权益。面对劳动纠纷,我们打工人要注意收集证据,尤其是劳动合同,工资条,公司发的辞退通知等,这些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可以有效帮助我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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