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唐山发生了一起痛心、痛恨、切齿的刑事案件,多名男子殴打他人。所幸今天下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捕归案。对于案件的详细经过,小编不想过多叙述,网上已经有很多全程录像视频。对于这次事件,小编只想说以下三点:
一、网上那些给犯罪嫌疑人找补的人,你们是眼瞎还是脑C?你们有那么一丁点的共情能力?如果是你的妻子、女儿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被人猥亵,扇耳光,你还能要求她不要反抗吗?你是不是还要在旁边给犯罪嫌疑人加个油:大哥,干得漂亮?
二、对于那些把问题归结到被害人身上的人,你们就是纯粹的坏!看看你们说的话,两点了还在外面吃烧烤的女人不是啥好女人?你们的父母妻儿即使没上过夜班,难道也从来不走夜路?即使被害人不是夜班的归人,就是单纯出来吃顿烧烤,他们是花你钱了还是咋的,还能吃出问题来了?你们这群人,真的,就不能算成的脑C,就是坏,坏到骨子里的坏!
三、对于烧烤店的老板和周围的旁观者来说。你们没有上前阻止,我是能够理解的。设身处地地想一想,面对9条彪形大汉的暴行,对于个人来说,上去阻止确实需要不小的勇气,大家有各种各样的顾虑都能理解。但是,看到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难道连打个110报警的勇气都没有吗?即使害怕事后报复,你稍微走远一点报警也行呀!但是整个录像视频,恕我眼拙,并没有看到有类似的举动!怂可不可以?可以!毕竟大家生活都不容易,上有老下有小的。但是怂得连一个报警电话都不敢打了,那就不是怂,那就是冷漠,赤裸裸的冷漠!
四、通过这次案件,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最后警方把9条犯罪嫌疑人都抓捕归案了。但是法律是具有滞后性的!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发生过后,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制裁。但是对于被害人来说,伤害是已经发生了的,这个是无论如何都弥补不了的。最好的方法应该是防患于未然。怎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呢?我们是不是可以在一些特定条件下,不要对个人信息保护得那么全面。比如对于寻衅滋事的人,是不是可以把当事人寻衅滋事的过程通报给当事人所在的生活圈子,比如所在小区,户籍地,以及办公地点。毕竟人是社会人,社会舆论对一个人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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