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朔城区人民法院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大攻势,对涉养老诈骗案件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惩处。6月15日,又一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我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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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被告人刘某厚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21年刘某厚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于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期间,冒充劳动局工作人员、环保局工作人员或清煤工作人员,以国家给老年人发放补助为由,先后多次骗走多名老年被害人社保卡及密码,并在作案当日从中国银行朔城区不同支行取走多笔现金。经统计,刘某厚在作案期间共计骗走多名老年被害人钱款17200元。另,刘某厚于2021年11月、12月期间,多次进入不同住户内盗走老年被害人现金、社保卡、手机等物品,以上盗窃金额共计2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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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被告人刘某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国家给老年人发放补助为由骗取多名老年人社保卡并取款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厚一人犯数罪,应适用数罪并罚。被告人刘某厚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本案,系累犯,且其多次诈骗、盗窃,作案对象均为老年人,依法应予严惩,对其从重处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刘某厚作案时已满六十五周岁,且在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均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全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刘某厚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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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