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鲁新新材(836596)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给予监管关注处罚。

公告显示,2021年6月1日,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新新材)与控股股东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签订水渣购销协议,协议约定总价款为8,170万元,结算方式为预付货款。

2021年7月29日,鲁新新材向济钢集团预付货款7,600万元,同日济钢集团向鲁新新材退回预付款3,3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鲁新新材累计收到原材料水渣仅为354.81万元,预付款余额为3,925.18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鲁新新材累计收到济钢集团采购的原材料水渣1,304.35万元。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间,济钢集团占用鲁新新材资金日最高余额为4,280万元,占2021年底鲁新新材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25%。2022年4月15日,鲁新新材与济钢集团签订合同解除原协议,同日,鲁新新材收到退还资金及利息2,784.36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已经解除。

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高度重视上述问题。

2022年4月16日,鲁新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的议案》,该议案已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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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8-20,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工业北路8818号,法定代表人为徐强,大股东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67%。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05-06,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法定代表人为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