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21时,东源县公安局船塘派出所民警在船塘镇许村村高速桥下巡逻时,发现一位疑似流浪人员躺在桥底下,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查看该流浪人员身体状况,发现其腿部受伤后,带回派出所更详细地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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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该中年男子(刘某,47岁,河南省内乡县人)是位“失语”人员。船塘派出所民警耐心通过纸笔与刘某交流,得知他在前往梅州找工作时,被摩托车撞到受伤晕倒,身上财物丢失,仅剩下一部手机也因没电无法使用,于是便打算沿路乞讨步行回老家(河南省内乡县)。从梅州步行三天到达船塘镇时,因太累便在桥底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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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船塘派出所值班民警自费捐助刘某回家路费共600元,并用警车将刘某安全护送到龙川县火车站。到站后民警为刘某购买好火车票、食物、口罩等,让刘某安全踏上了回乡的路途。临别前,刘某双手合十不停地鞠躬,对船塘派出所民警的热心救助表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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