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日22时49分许,丰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岱岳镇青年街刘家岭-闫家巷时被薛圐圙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丰某酒精含量为73mg/100mL,丰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300元。

2022年7月3日22时30分许,代某饮酒后驾驶晋FN****小型汽车行驶至岱岳镇青年街刘家岭-闫家巷时被薛圐圙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代某酒精含量为65mg/100mL,代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助编:张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