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畜牲啊!”“她才初二啊!”“你是不是人啊!”天津某4S店员工疑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遭女孩父母殴打。

刚刚,《四川观察》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对父母在天津某4S店内,殴打一名4S店男性员工,母亲哭着怒斥,“你个畜牲,她才初二啊!”男子回答说,“没有!”这对父母说,“证据全在,你是不是人啊!”

视频可见,有员工在拉架,劝阻,有员工喊报警!

这事无论发生在那对父母身上,都很愤怒!很糟心!

网传只有这段视频,不知事件真实情况,但是,此时也在提醒人们,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要加强教育,管好自家孩子。万一遇到这不该发生的的糟心事,还是要选择报警。

网上查了一下,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未满十四周岁,即就是自愿的,法律也会按强奸论处。

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